二十四小时查询热线:23 922 922
档案号码:101-002-008
执事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24年12月23日发布《关于修改〈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关决定详列于附录。
2.如对此通告所述文件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内地发布有关文件的部门查询。对此通告的其他问题,可向本署内地科(一)(电话:2398 5444)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郑美玲代行)
随附录
2025年1月3日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