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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RC 352
执事先生:
继本署于2023年10月24日发出的食米管制通告第3/2023号,此通告旨在告知业界「贸易单一窗口」(「单一窗口」)现已正式提供食米进/出口许可证的电子服务。由即日起,商号可透过「单一窗口」递交食米进/出口许可证申请及领取申请结果。
2.由于商号可透过「单一窗口」申领食米进/出口许可证,现行由工业贸易署电子表格递交服务平台提供的食米进/出口许可证电子服务,将于2024年1月31日下午5时45分后停止运作。在上述限期前透过电子表格递交服务平台提交的电子申请,本署将依现行安排将申请结果以电邮送交申请人。
3.至于亲身到本署递交纸本申请及领取许可证的安排则维持不变。换言之,食米进/出口许可证的申请会同时接受以纸本方式及「单一窗口」递交。
4.在一般情况下,商号可于递交电子申请及全部所需证明文件的一个完整工作天后(注),透过「单一窗口」获发申请结果。就获批的电子申请,已批准的进/出口许可证的正本及第一副本的电子版本(pdf 格式)将上载至「单一窗口」,供进/出口商自行下载。商号须列印该许可证正本于A4白纸上,并须按法例规定将列印正本交付拟输入/输出该货物的船只、飞机或车辆拥有人(承运人),以供承运人连同相关舱单一并交付本署,而第一副本则由商号保存。经由「单一窗口」发出的食米进/出口电子许可证的样本分别载于附件一(pdf 格式)及附件二(pdf 格式)。经数码签署的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商签署及公司印章一栏是留空的。
5.商号请注意,为避免触犯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口或出口货物,不论是以纸本或电子方式提交的食米进/出口许可证申请,均须在食米输入/输出日期最少一个完整工作天前递交,以便本署处理。
6.有意使用「单一窗口」食米进/出口许可证电子服务的商号,请即登记成为「单一窗口」用户。有关登记步骤,请浏览「单一窗口」网站(www.tradesinglewindow.hk)或致电「单一窗口」查询热线(电话号码:2117 3348)。
7.透过「单一窗口」提交食米进/出口许可证申请时,公司申请人必须提供数码证书及数码签署作身份核实之用。因此,商号须先登记并取得政府认可核证机构签发的数码证书。商号亦可授权已登记为「智方便+」("iAM Smart+")用户的个别人士处理其食米进/出口许可证申请。有关详情载于附件三(pdf 格式)。
8.如对本通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食米管制分组联络(电话号码:2398 5570)。
工业贸易署署长
(吴芷欣博士代行)
2024年1月4日
注:在第一个工作天提交的许可证电子申请,许可证(如获批准)将不迟于第三个工作天可于「单一窗口」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