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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230/1
执事先生: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已通过指令第(EU)2024/2853号,内容有关缺陷产品责任。有关指令于2024年11月18日刊登,并载于以下网址: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402853。
2.有关指令就经济营运商因自然人蒙受由缺陷产品所构成的损害而须承担的责任及此等损害的补偿,订明共通规则。根据有关指令,任何蒙受由缺陷产品所构成损害的自然人均有权获得补偿。
3.有关指令将于2024年12月8日生效。欧盟成员国将于2026年12月9日或之前执行有关指令。
4.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684联络本通告签署人。
工业贸易署署长
(莫咏仪代行)
2024年12月3日
*欧盟由27个成员国组成,即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及瑞典。
| 注1: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 |
| 注2: | 香港贸易发展局的《欧盟商贸法规》专门提供有关欧盟贸易政策及法规的最新资料。《欧盟商贸法规》载于以下网址: https://research.hktdc.com/sc/regulatory-alerts/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