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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693/1
执事先生:
继本署于2023年1月16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60/2023号,印度商业及工业部(下称"印度当局")于2024年1月5日刊登对源自中国内地和香港或由该地输出的进口印刷电路板的反倾销调查之最终裁定结果通知(2023年12月29日发出)。该通知可于以下网页浏览(只有英文版本):
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eng%20ff.pdf
2.印度当局建议对源自中国内地和香港或由该两地输往印度的印刷电路板征收确定反倾销税,上述最终裁定结果要点如下:
| (a)发出日期 | : | 2023年12月29日 |
| (b)产品范围 | : | 印刷电路板 |
| (c)海关分类编号 | : | 印度海关分类编号8534 0000(只限六层的印刷电路板) |
| (d)确定反倾销税税率- | : | |
| (i)源自香港及由任何地方(包括中国内地及香港)出口 | 到岸价格之30% | |
| (ii)源自任何地方(包括中国内地^及香港)及由中国内地或香港出口 | 到岸价格之30% | |
| (iii)源自中国内地的列表生产商^及由任何地方(包括中国内地及香港)出口 | 到岸价格之0%至75.72% | |
| (e)生效日期 | : | 印度当局将另行发出的通知书当日起的五年内 |
| (f)上诉 | : | 可根据1975年"印度海关关税法"相关规定,在通知发出日(即2023年12月29日)起90天内(即2024年3月28日或之前)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
^印度当局在通告(页154至156,只有英文版本)列出个别中国内地生产商的名单。倘若出口源自其中的生产商,请参考列表上的确定反倾销税税率。印度海关在货物清关时将核对生产商名称。
3.如商号有涉及在广东省出口有关产品的查询,可联络广东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产业损害调查处处长郑婧敏(电话:+86-20-3881 9797)。该处的职能包括就针对广东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调查,指导和协调广东省内企业参加应诉和相关的工作。
4.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594与我们联络。
工业贸易署署长
(许嘉欣代行)
2024年1月19日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