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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230/2/12
执事先生:
继本署于2024年5月20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394/2024号后,欧盟委员会于2024年9月20日公布通过一项规例,目的是修订规例第(EC)1907/2006号的附件XVII 中,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规例对十一氟己酸(undecafluorohexanoic acid,英文简称为PFHxA)、其盐类和与十一氟己酸相关物质的限制和规则。详情载于已通过的委员会规例第(EU)2024/2462号。该规例已于2024年10月10日生效,并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402462。
2.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684联络本通告签署人。
工业贸易署署长
(莫咏仪代行)
2024年10月15日
*欧盟由27个成员国组成,即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及瑞典。
| 注1: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 |
| 注2: | 香港贸易发展局的《欧盟商贸法规》专门提供有关欧盟贸易政策及法规的最新资料。《欧盟商贸法规》载于以下网址: https://research.hktdc.com/tc/regulatory-alerts/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