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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111/2/18
EIC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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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 EIC 111/1/13/3
执事先生:
继本署于2023年12月27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925/2023号后,美国贸易代表于2024年5月24日发出公告,宣布将所有现时获豁免于美国根据「301调查」对中国内地产品实施额外关税的429项特定产品,延长豁免至2024年6月14日,并进一步延长豁免若干产品的额外关税至2025年5月31日。
2.自2018年7月起,美国已根据「301调查」对约值3,7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产品分四批征收额外关税(「清单1至3 」:25%;「清单4A 」:7.5%)。美国贸易代表亦展开豁免程序,让持份者提交豁免征收特定产品额外关税的申请,并定期批出若干特定产品可享豁免征收额外关税。2023年12月29日,美国贸易代表发出联邦登记册公告宣布延长豁免352项先前获恢复豁免额外关税的产品及77项2019冠状病毒病相关产品的额外关税至2024年5月31日,并就是否进一步延长特定豁免至2024年5月31日之后征询公众意见。详情请参阅本署于2023年12月27日发出的商业资料通告第925/2023号。
3.2024年5月24日,美国贸易代表发出公告,宣布裁定就原订于2024年5月31日到期的所有现时获豁免额外关税的429项特定产品(包括352项先前获恢复豁免额外关税的产品及77项2019冠状病毒病相关产品豁免)提供14天过渡期,延长有关豁免至2024年6月14日。有关豁免已详列于美国贸易代表公告之附件A 及附件B。此外,美国贸易代表裁定进一步延长若干产品之豁免至2025年5月31日,有关豁免已详列于美国贸易代表公告之附件C。而于14天过渡期后不获延长之豁免则详列于美国贸易代表公告之附件D。
4.有关详情,请参阅美国贸易代表新闻稿、美国贸易代表联邦登记册公告及其后的统一修订(只有英文版):
美国贸易代表新闻稿(2024年5月24日):
https://ustr.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24/may/ustr-extends-certain-exclusions-china-section-301-tariffs
美国贸易代表联邦登记册公告(2024年5月30日):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4-05-30/pdf/2024-11904.pdf
美国贸易代表的统一修订(2024年8月6日):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4-08-06/pdf/2024-17360.pdf
5.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405向何锦萤女士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柯绮筠代行)
2024年5月27日
(最后更新于2024年8月7日)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