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时查询热线:23 922 922
档案号码:101-002-008
执事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于2024年12月16日发布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关通知详列于附录。
2.如对此通告所述文件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内地发布有关文件的部门查询。对此通告的其他问题,可向本署内地科(一)(电话:2398 5444)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郑美玲代行)
随附录
2024年12月18日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