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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631/2/7执事先生: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等七个政府部门于2023年11月30日联合发布《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关裁量基准详列于附录(pdf 格式)。
2.如对此通告所述文件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内地发布有关文件的部门查询。对此通告的其他问题,可向本署内地科(一)(电话:2398 5444)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李洁欣代行)
随附录(pdf 格式)
2023年12月14日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