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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230/2/12
执事先生:
继本署于2023年1月18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71/2023号后,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于2023年6月14日更新了高度关注物质筛选名单,加入以下两种新物质:
| 物质名称 | |
|---|---|
| 1. | (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膦(Diphenyl(2,4,6-trimethylbenzoyl)phosphine oxide) |
| 2. | 双(4-氯苯基)碸(Bis(4-chlorophenyl)sulphone) |
2.详情请参阅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发出的新闻公布ECHA/NR/23/17。该新闻公布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https://echa.europa.eu/-/echa-adds-two-hazardous-chemicals-to-candidate-list。
3.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684联络本通告签署人。
工业贸易署署长
(麦焕婷代行)
2023年6月15日
*欧盟由27个成员国组成,即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及瑞典。
| 注1: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 |
| 注2: | 香港贸易发展局的《欧盟商贸法规》专门提供有关欧盟贸易政策及法规的最新资料。《欧盟商贸法规》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https://research.hktdc.com/tc/regulatory-alerts/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