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时查询热线:23 922 922
档案号码:EIC 631/2/5/1
执事先生:
应急管理部于2022年11月28日发布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通知详列于附录(pdf 格式)。
2.如对此通告所述文件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直接向内地发布有关文件的部门查询。对此通告的其他问题,可向本署内地科(一)(电话:2398 5444)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李洁欣代行)
随附录(pdf 格式)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