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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230/3
执事先生:
继本署于2020年6月30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497/2020号后,欧盟理事会于2020年12月28日公布规例第(EU)2020/2230号,修订有关若干农业及工业产品的自主关税配额的规例第(EU)1388/2013号。
2.设置关税配额是要确保若干在欧盟内生产量不足的若干农业及工业产品的供应充足和不受影响,从而避免对该等产品的市场造成任何干扰。相关关税配额内的产品可以较低税率或零税率输入欧盟。修订的详情载于理事会规例第(EU)2020/2230号,并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0R2230&from=EN。
3.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556联络本通告签署人。
工业贸易署署长
(袁影容代行)
2021年1月7日
*欧盟由27个成员国组成,即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及瑞典。
| 注1: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 |
| 注2: | 香港贸易发展局的《欧盟商贸法规》专门提供有关欧盟贸易政策及法规的最新资料。《欧盟商贸法规》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https://research.hktdc.com/tc/regulatory-alerts/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