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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230/2/3/2/13
执事先生:
继本署于2020年4月29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362/2020号后,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10月7日刊登执行规例(EU)2020/1408,对源自中国内地的若干进口不锈钢热轧板及卷征收确定反倾销税和确定征收临时税项。该规例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0R1408&from=EN。
2.规例的要点载列如下:
| (a)产品 | : | 不锈钢的平板轧材,不论是否卷状(包括切成所需长度和「窄带」产品),除热辊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非卷状而阔度为600毫米或更阔和厚度超过10毫米的产品除外,目前属协调制度编号7219 11、7219 12、7219 13、7219 14、7219 22、7219 23、7219 24、7220 11和7220 12。 |
| (b)税率 | : | 缴税前在欧盟边界交货净价的19.0%(数间公司除外,其个别税率由9.2%至19.0%不等) |
| (c)生效日期 | : | 2020年10月8日 |
| (d)实施期 | : | 5年 |
| (e)征收税项 | : | 根据执行规例(EU)2020/508以临时反倾销税方式缴交的保证金将确定征收。已缴交保证金中超过反倾销税税率的部分将获退回。 |
3.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684联络本通告签署人。
工业贸易署署长
(崔乐希代行)
2020年10月15日
*欧盟由27个成员国组成,即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及瑞典。英国于2020年1月31日退出欧盟,并进入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间,欧盟的法律一般会在英国继续适用。
| 注1: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 |
| 注2: | 香港贸易发展局的《欧盟商贸法规》专门提供有关欧盟贸易政策及法规的最新资料。《欧盟商贸法规》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https://research.hktdc.com/tc/regulatory-alerts/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