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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230/2/3/2/13
执事先生:
继本署于2020年2月18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134/2020号后,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8月24日刊登执行规例第(EU)2020/1215号,规定自2020年8月25日起,源自中国内地的进口铝型材必须登记,为期9个月。该执行规例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0R1215&from=EN。
2.须登记的产品为棒、杆、型材(不论是否空心)、管;未装嵌;不论是否供结构物用而预制(例如经切成所需长度、钻孔、弯曲、斜切、增设螺纹);由铝制成,不论是合金或非合金,含不超过99.3%的铝,目前属合并名目编号ex 7604 10 10、ex 7604 10 90、7604 21 00、7604 29 10、7604 29 90、ex 7608 10 00、7608 20 81、7608 20 89和ex 7610 90 90(TARIC 代码7604 10 10 11、7604 10 90 11、7604 10 90 25、7604 10 90 80、7608 10 00 11、7608 10 00 80和7610 90 90 10)。有关详情,请参阅上述执行规例。
3.如商号涉及出口在广东省生产的有关产品,可联络广东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产业损害调查处处长李雪飞(电话:86 20 3881 6201)。该处的职能包括就针对广东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调查,指导和协调广东省内企业参加应诉和相关的工作。
4.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684联络本通告签署人。
工业贸易署署长
(崔乐希代行)
2020年9月2日
*欧盟由27个成员国组成,即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及瑞典。英国于2020年1月31日退出欧盟,并进入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间,欧盟的法律一般会在英国继续适用。
注1: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 |
注2: | 香港贸易发展局的《欧盟商贸法规》专门提供有关欧盟贸易政策及法规的最新资料。《欧盟商贸法规》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https://research.hktdc.com/tc/regulatory-alerts/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