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时查询热线:23 922 922
档案号码:EIC 111/2/18
EIC 111/3
EIC 111/3/13
CR EIC 111/1/13/3
执事先生:
继美国暂缓对「清单4B 」征收额外15%关税及计划调低「清单4A 」的额外关税后,本署于2019年12月16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902/2019号通知商号。其后,美国贸易代表于2020年1月15日宣布由2020年2月14日起,「清单4A 」中内地产品的额外关税将由15%调低至7.5%。
2.美国早前已在针对中国内地的「301调查」下,对价值约2,5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产品征收25%的额外关税(「清单1 」:340亿美元;「清单2 」:160亿美元;「清单3 」:2,000亿美元)。美国亦进一步公布了对价值约3,0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产品征收15%额外关税,即「清单4A 」(已于2019年9月1日生效)和「清单4B 」(原订于2019年12月15日生效)。其后,美国于2019年12月13日宣布,因应美国与中国达成第一阶段贸易协议,美国无限期暂缓对「清单4B 」征收额外15%关税,以及计划调低「清单4A 」的额外关税。有关详情,请参阅本署分别于2018年6月19日、2018年8月8日、2019年6月3日、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26日和2019年12月16日发出的商业资料通告第582/2018号、第759/2018号、第426/2019号、第614/2019号、第642/2019号和第902/2019号。
3.2020年1月15日,美国与中国签署了第一阶段贸易协议。美国贸易代表于同日发出通告,宣布在2020年2月14日美国东部标准时间凌晨12时01分或之后进入、或从仓库取出,以供使用的「清单4A 」内地货品,额外关税将由15%调低至7.5%。
4.有关详情,请参阅相关的公告(只有英文版):
5.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405向何锦萤女士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谭可宜代行)
2020年1月16日
(最后更新于2020年2月24日)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