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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111/2/18
EIC 111/3
EIC 111/3/13
CR EIC 111/1/13/3
执事先生:
美国已在「301调查」下对价值约2,0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产品(「清单三」)征收额外关税。2019年12月12日,美国贸易代表公布在「清单三」下第六批获豁免额外关税的产品,并于2019年12月17日发出正式联邦登记册公告。这些产品豁免措施将追溯至2018年9月24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2020年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将继续定期公布其余申请豁免额外关税产品的决定。
2.2018年9月24日,美国根据「301调查」对约值2,0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进口产品(「清单三」)征收10%的额外关税。这项关税于2019年5月10日由10%增至25%。美国贸易代表亦展开豁免程序,让持份者提交申请,豁免征收特定产品的额外关税。其后,美国贸易代表于2019年8月、9月、10月及11月公布五批获豁免征收额外关税的产品。详情请参阅本署分别于2019年8月5日、2019年9月19日、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8日及2019年11月27日发出的商业资料通告第594/2019号、703/2019号、771/2019号、811/2019号及858/2019号。
3.美国贸易代表于2019年12月12日公布第六批获豁免额外关税的产品。涉及的产品包括九个现有的美国协调关税表10位数字编号分项0304.72.5000、0304.83.1015、0304.83.1020、0304.83.5090、8507.20.4000、8708.50.8500、8708.94.7510、8708.99.8105及8712.00.1520,涵盖黑线鳕鱼及鲽鱼的冷藏鱼柳;铅酸蓄电池;汽车的零件和配件,例如半杆式工具、转向轴组件和制动软管;单车(非机动的);以及35项特定描述的产品,涵盖水果制品;混合调味料;再造连续长纤维纱的缎梭织物;非梭织地毯垫;人造纤维制的绳;用作限制儿童或宠物的围栏;未装配的铝质通架;数码电子磅;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器;发光二极管(LED)车头灯、照明棒和方形灯;汽车用灰铸铁制的制动盘;椅子;家用枱灯(电动)等。
4.这些产品豁免措施将追溯至2018年9月24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2020年8月7日。不论进口商有否提交豁免申请,任何产品只要符合有关豁免产品的描述,均可获得豁免。美国贸易代表将继续定期公布其余申请豁免额外关税产品的决定。
5.有关详情,请参阅相关的联邦登记册公告(只有英文版):
6.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405向何锦萤女士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谭可宜代行)
2019年12月13日
(最后更新于2019年12月24日)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