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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111/2/18
EIC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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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 EIC 111/1/13/3
执事先生:
美国已在「301调查」下对价值约2,0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产品(「清单三」)征收额外关税。2019年11月26日,美国贸易代表公布在「清单三」下第五批获豁免额外关税的产品,并于2019年11月29日发出正式联邦登记册公告。这些产品豁免措施将追溯至2018年9月24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2020年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将继续定期公布其余申请豁免额外关税产品的决定。
2.2018年9月24日,美国根据「301调查」对约值2,0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进口产品(「清单三」)征收10%的额外关税。这项关税于2019年5月10日由10%增至25%。美国贸易代表亦展开豁免程序,让持份者提交申请,豁免征收特定产品的额外关税。其后,美国贸易代表于2019年8月、9月、10月及11月公布四批获豁免征收额外关税的产品。详情请参阅本署分别于2019年8月5日、2019年9月19日、2019年10月24日及2019年11月8日发出的商业资料通告第594/2019号、703/2019号、771/2019号及811/2019号。
3.美国贸易代表于2019年11月26日公布第五批获豁免额外关税的产品。涉及的产品包括32项特定描述的产品,涵盖棒棒糖;胶盘;非电气用石墨片;可折叠的钢制踏梯;零售的伸缩挂簾杆;在油田和气田使用的有线通讯接线端子及组件;吸尘机;单车;手推车;独木舟;摺枱和椅;钢和铝制的户外枱;电动的家用座地灯;电动的家用枱灯等。
4.这些产品豁免措施将追溯至2018年9月24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2020年8月7日。不论进口商有否提交豁免申请,任何产品只要符合有关豁免产品的描述,均可获得豁免。美国贸易代表将继续定期公布其余申请豁免额外关税产品的决定。
5.有关详情,请参阅相关的公告(只有英文版):
6.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405向何锦萤女士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谭可宜代行)
2019年11月27日
(最后更新于2019年12月9日)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