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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111/2/18
EIC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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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 EIC 111/1/13/3
执事先生:
美国已在「301调查」下对价值约2,0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产品(「清单三」)征收额外关税。2019年9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公布在「清单三」下第二批获豁免额外关税的产品,并于2019年9月20日发出正式联邦登记册公告。这些产品豁免措施将追溯至2018年9月24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2020年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将继续定期公布其余申请豁免额外关税产品的决定。
2.2018年9月24日,美国根据「301调查」对约值2,0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进口产品(「清单三」)征收10%的额外关税。这项关税于2019年5月10日由10%增至25%。美国贸易代表亦展开豁免程序,让持份者提交申请,豁免征收特定产品的额外关税。其后,美国贸易代表于2019年8月公布首批获豁免征收额外关税的产品。详情请参阅本署于2019年8月5日发出的商业资料通告第594/2019号。
3.美国贸易代表于2019年9月17日公布第二批获豁免额外关税的产品。涉及的产品包括38项特定描述的产品,涵盖聚丙烯杯子;防静电放电垫;狗只胸带和伸缩狗带;便携式即弃烤架;纸浆海绵块;由100%聚酯制成的超细纤维梭织布料;由65%聚酯和35%棉制成的梭织布料片材;具有聚氨基甲酸酯涂层的聚酯或黏胶布料;不锈钢过滤网;经冲压和已成形的钢制门闩;印刷电路组件;可冷冻和加热的售卖机;单速单车;发光二极管(LED)灯具;以及金属支架上的布灯罩等。
4.这些产品豁免措施将追溯至2018年9月24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2020年8月7日。不论进口商有否提交豁免申请,任何产品只要符合有关豁免产品的描述,均可获得豁免。美国贸易代表将继续定期公布其余申请豁免额外关税产品的决定。
5.有关详情,请参阅相关的公告(只有英文版):
6.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405向何锦萤女士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谭可宜代行)
2019年9月19日
(最后更新于2020年10月8日)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