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时查询热线:23 922 922
档案号码:EIC 111/2/18
EIC 111/3
EIC 111/3/13
CR EIC 111/1/13/3
执事先生:
美国贸易代表于2019年8月23日宣布,根据针对中国内地的「301调查」,对价值约5,5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产品进一步增加额外关税税率5%。
2.具体而言,就价值约2,5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产品(即"清单1、2和3"),美国贸易代表会在发出正式公告和谘询期后,把额外关税税率由25%增至30%,并由2019年10月1日起生效。而价值约3,0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产品(即"清单4A 和4B"),额外关税税率会由10%增至15%,并在原定日期(即2019年9月1日和2019年12月15日)生效。
3.在针对中国内地的「301调查」下,美国早前已对价值约2,5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产品征收25%的额外关税("清单1":340亿美元;"清单2":160亿美元;"清单3":2,000亿美元)。有关详情,请参阅本署分别于2018年6月19日、2018年8月8日和2019年6月3日发出的商业资料通告第582/2018号、第759/2018号和第426/2019号。
4.2019年8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再公布对价值约3,0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产品("清单4A":2019年9月1日生效;"清单4B":2019年12月15日生效)征收10%的额外关税。有关详情,请参阅本署于2019年8月14日发出的商业资料通告第614/2019号。
5.2019年8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公布对价值约5,5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产品("清单1至4")进一步增加额外关税税率5%。具体而言,就价值约2,5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产品(即"清单1、2和3"),美国贸易代表会在发出正式公告和谘询期后,把额外关税税率由25%增至30%,由2019年10月1日起生效。而价值3,000亿美元的中国内地产品(即"清单4A 和4B"),额外关税税率会由10%增至15%,并在原定日期(即2019年9月1日和2019年12月15日)生效。
6.有关详情,请参阅相关通告/公告(只有英文版):
7.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405或2398 5282向何锦萤女士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谭可宜代行)
2019年8月26日
(2019年9月3日更新)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