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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230/2/3/2/13
执事先生:
欧洲委员会(委员会)刊登一项公告,宣布对源自中国内地的若干进口不锈钢热轧板及卷展开反倾销程序。委员会是基于The European Steel Association(Eurofer)于2019年6月28日提出的投诉而展开是次程序。Eurofer 代表涵盖欧盟若干不锈钢热轧板及卷全部总生产量的四个欧盟生产商提出这项投诉。该公告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19XC0812(01)&from=EN。
2.受查产品为不锈钢的平板轧材,不论是否卷状(包括切断为所需长度和「窄带」产品),除热辊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非卷状而阔度为600毫米或更阔及厚度超过10毫米的产品除外,目前属协调制度编号7219 11、7219 12、7219 13、7219 14、7219 22、7219 23、7219 24、7220 11及7220 12。详细的产品描述,请参阅有关公告。所有有关人士如希望就产品的范围提交资料,必须于2019年8月12日起计10日内把资料送达委员会。
3.为方便委员会决定是否需要采用抽样方法,以及选取使用这方法时的抽样调查对象,所有中国内地出口生产商或其代表必须于2019年8月12日起计7日内,向委员会提供有关公告附件I 所要求的资料。除非委员会另有指明,否则被抽样调查选中的所有出口生产商,须于抽样调查选取通知日期起计30日内呈交填妥的问卷。未纳入抽样调查的合作#出口生产商如有意申请个别补贴差价,必须填写公告所指的问卷,并于相同限期内交回填妥的问卷回复。
4.委员会将通知此次调查的有关人士,委员会有意用作釐定正常价值的有关资料来源,包括在适当情况下选择合适的第三国家代表。巴西将可能是第三国家代表。所有中国内地出口生产商必须于2019年8月12日起计15日内提供有关公告附件III 所要求的资料。
5.除非委员会另有指明,否则所有有关人士必须于2019年8月12日起计37日内,向委员会表达意见、呈交资料及提供支持证据。他们可向委员会调查单位要求聆讯,亦可要求与直接向欧盟贸易专员负责的听证官进行聆讯或介入。聆讯要求须于2019年8月12日起计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须列明提出要求的理由。
6.调查会于2019年8月12日起计14个月内完成。临时措施可不迟于相同日期起计8个月内开始实施。有关限期及详情,请参阅有关公告。
7.如商号涉及出口在广东省生产的有关产品,可联络广东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产业损害调查处处长李雪飞(电话:8620 3881 6201)。该处的职能包括就针对广东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调查,指导和协调广东省内企业参加应诉和相关的工作。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684联络本通告签署人。
工业贸易署署长
(崔乐希代行)
2019年8月14日
*欧盟成员国为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及英国。
#已同意可能纳入抽样调查而未选中的公司,将视为合作的公司。
| 注1: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 |
| 注2: | 香港贸易发展局的《欧盟商贸法规》专门提供有关欧盟贸易政策及法规的最新资料。《欧盟商贸法规》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subindex/sc/%E6%AD%90%E7%9B%9F%E5%95%86%E8%B2%BF%E6%B3%95%E8%A6%8F/1X2ZT68A/1/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