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时查询热线:23 922 922
档号:EIC 230/2/3/2/13
执事先生:
继本署於2014年7月2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628/2014号後,欧盟委员会公布一项规例,应Juancheng Kangtai Chemical Co.Ltd.(申请人)的要求,终止"新出口商"覆核。该规例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L_2015_065_R_0009。
2.由於申请人提出正式撤销"新出口商"覆核的要求,欧盟委员会认为有关的"新出口商"覆核应予终止。因此,申请人的进口产品须向海关当局进行登记的规定即时终止。欧盟委员会将向申请人追收由2014年7月2日起的进口产品税项,现时税率为缴税前在欧盟边界交货净价的42.6%。
3.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350向下开署名人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苏逸佳代行)
2015年3月11日
*欧盟成员国为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及英国。
| 注1: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 |
| 注2: | 香港贸易发展局的《欧盟商情快讯》双周刊专门提供有关欧盟贸易政策及法规的最新资料。《欧盟商情快讯》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subindex/en/Business-Alert-EU/1X2ZT68A/1/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