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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111/3/10/1
执事先生:
美国商务部於2015年12月22日在联邦登记册发出公告,初步裁定源自中国内地的若干冷轧扁钢产品的生产商及出口商正在接受补贴。反补贴税率裁定为227.29%。该联邦登记册公告可於以下网址浏览(只有英文版):https://www.gpo.gov/fdsys/pkg/FR-2015-12-22/pdf/2015-32215.pdf。
2.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於2015年9月17日作出初步裁定,认为有合理迹象显示源自中国内地的若干冷轧扁钢产品的进口对美国本土工业造成实质损害。有关调查现进入最终阶段。如美国商务部最终确定中国内地的若干冷轧扁钢产品的生产商及出口商接受补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在美国商务部作出最终裁定後45日内,作出损害的最终裁定,以决定源自中国内地的若干冷轧扁钢产品的进口有否对美国本土工业造成或威胁造成实质损害。
3.如商号涉及出口在广东生产的有关产品,可联络广东省商务厅贸易救济处副处长岳阳(电话:8620 3881 9936)。该处的职能包括就指导和协调广东省企业参加应诉对该省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的工作。
4.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405向刘均源先生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刘巧萍代行)
2015年12月23日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