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时查询热线:23 922 922
档号:EIC 415/3
执事先生:
继本署於2014年6月11日就对源自中国内地的若干柠檬酸和柠檬酸钠(属哥伦比亚协调关税表(HTSCO)分类项目编号2918.14.00.00及2918.15.30.00)展开反倾销调查而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557/2014号後,哥伦比亚政府於2014年8月20日发出决议第172/2014号,作出初步裁决,确定存在反倾销但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该哥伦比亚决议(西班牙文)可於以下网址浏览:http://www.mincit.gov.co/descargar.php?id=71520。
2.如商号涉及在广东省出口有关产品,可联络广东省商务厅贸易救济处处长张萍(电话:8620 3881 9936)。该处的职能包括就针对广东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调查,指导和协调广东省内企业参加应诉和相关的工作。
3.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疑问,请致电2398 5405向刘均源先生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郑芷恪代行)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