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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号:TID/FA/4-60/0
执事先生:
本通告通知业内人士,自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起,工业贸易署(本署)发出进出口证及证明书认证副本的收费将由300元调整至135元。
2.上述收费资料自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起取代本署於2012年12月7日发出的《致服务提供者通告》第5/2012号主体文本第10段有关《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认证副本的收费资料。
工业贸易署署长
(孔诗慧代行)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