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货物贸易方面,澳门在2024年是香港第十八大贸易伙伴。两个经济体之间的双边货物贸易总额在2024年达769亿港元。服务贸易方面,澳门在2022年是香港第二十四大贸易伙伴。双边服务贸易总额在2022年达49亿港元。投资方面,澳门在2023年是香港第十三大向外直接投资目的地(存量达894亿港元)。

货物贸易方面,澳门在2024年是香港第十八大贸易伙伴。两个经济体之间的双边货物贸易总额在2024年达769亿港元。服务贸易方面,澳门在2022年是香港第二十四大贸易伙伴。双边服务贸易总额在2022年达49亿港元。投资方面,澳门在2023年是香港第十三大向外直接投资目的地(存量达894亿港元)。
香港和澳门在2015年11月展开《港澳CEPA》的磋商。经过三轮会议及其后的磋商,双方于2017年6月29日就主体文本及承诺减让表达成最终共识,并于2017年10月27日签订了《港澳CEPA》。
《港澳CEPA》的涵盖范围全面,香港与澳门作出了超越在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的承诺(即超越世贸水平),为双方的市场准入或待遇提供更佳法律保障。香港和澳门享有既紧密且建立已久的双边贸易关系,两个经济体也有高度开放的贸易制度。由于本港服务提供者于澳门营运时,将享有更佳的市场准入和更有预算,《港澳CEPA》可加强两地之间的经济合作和发展。
《港澳CEPA》于2017年10月27日生效,当中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开放措施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港澳CEPA》包含12个章节,涵盖关乎香港与澳门有共同利益的多个范畴。《港澳CEPA》的主要特点和自由化措施概述如下:
查看《港澳CEPA》文本有关货物贸易的章节:
查看《港澳CEPA》文本有关服务贸易的章节及附件:
查看《港澳CEPA》文本有关投资的章节:
查看《港澳CEPA》文本有关知识产权的章节:
查看《港澳CEPA》文本有关经济和技术合作的章节:
查看《港澳CEPA》文本有关机构安排的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