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伯利进程未经加工钻石发证计划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联合国大会曾就非洲某些地区的叛乱活动作出多次讨论,金伯利进程是源于上述讨论的协商会议,旨在遏止「冲突钻石」贸易助长武装冲突、叛乱活动及武器非法扩散。金伯利进程的参与者为进行未经加工钻石贸易的经济体系,当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欧洲联盟、美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印度、南非、钻石业及民间社会。关于金伯利进程的详细资料,请按此连结。
香港的未经加工钻石发证计划于2003年1月2日开始实施。计划包括未经加工钻石商登记制度,以及未经加工钻石进口及出口发证制度。根据《进出口条例》(香港法例第60章)及其附例的规定,输入和输出未经加工钻石,必须备有由工业贸易署(「本署」)署长签发的有效金伯利证书(进口)和金伯利证书(出口)。金伯利证书只会发给已在本署登记的未经加工钻石商。《进出口(一般)规例》( 第 60A 章 )附表7指明在香港实施的未经加工钻石发证计划生效范围内或金伯利进程所准许的国家或地方(最新的清单)。
本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指定的进出口机关,负责在香港实施发证计划,而香港海关则负责发证计划的执法工作。内地与香港的管制制度是完全分开运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