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条件
签发条件
许可证上附带有签发条件。许可证申请人在填写前,应细阅许可证表格所载的签发条件,并确保完全符合这些条件。
输入供香港居民食用的食米
在一般情况下,工业贸易署署长(「署长」)只会签发许可证予注册贮存商以输入食米供香港居民食用。署长可视乎个别情况,在许可证上附加特别及额外的签发条件。
进口食米须贮存于获署长批准的食米贮存地方。如欲参阅获批准食米贮存地方的名单,请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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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供转口的食米
在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格上,申请人须填写相关进口货物的进口许可证编号,并提供付运文件副本供工业贸易署核对。香港海关人员可能会进行实地检查,包括监督进/出口许可证上申报的食米的装卸过程。在许可证上述明进口供香港居民食用的食米不能用作转口。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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