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贸易署与环境保护署紧密合作,以检查消耗臭氧层物质是否根据并在签证下进口或出口。 任何违反申领进出口证规定的人士可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1,000,000元及监禁2年。 此外,环境保护署署长可针对签证各方采取独立于及不考虑上述法律行动的行政制裁行动。
如需进一步资料,请浏览环境保护署网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