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粮食及其制粉
内地对粮食及其制粉(包括
小麦粉
、
大米粉
和
大米
)实施出口管理安排,对供港的小麦粉、大米粉和大米实施出口配额管理,并规定有关出口只限供香港使用,
不得转口
。
为配合内地有关出口管理安排,有意从内地进口上述粮食及其制粉的香港公司/注册业务,须向工业贸易署申请登记成为本地进口商。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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