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商号或人士,拟从香港输出制成超过一百年的物品往英国或新西兰,可申请古董宣誓书服务,以使该等古董能获当地豁免进口税。
(1)申请须在古董输出前最少四个工作天作出。其中一个申请条件为有关货物必须贮存于申请书内填报之地点,以供查验。
(2)申请人应先填妥宣誓表格TRA表格第541款。申请人应在宣誓书上详细列明输出古董的资料,并填写海外进口商的名称及地址。
(3)古董商本人或其代表必须在一名认可人士,即太平绅士、公证人、高等法院或工业贸易署的监誓员等面前作出宣誓。如欲联络本署的监誓员,可向工厂登记及产地来源证科查询。
(4)申请人应将宣誓书正本(连同一份影印副本)及已填妥的申请书TRA表格第343款一并递交至本署工厂登记及产地来源证科。香港海关授权人员可能会查验有关货物。
(5)每宗申请费用为港币$485。业内人士可于工业贸易大楼13楼的收款及表格出售处以现金、抬头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划线支票、或透过「易办事」或「转数快」缴交申请费用。透过工业贸易署的电子表格网页递交的申请,可使用信用卡透过网上付款平台或以抬头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电子支票缴付费用。
(6)宣誓书的影印副本一般会于接获申请书四个工作日后签妥并供申请人取回。申请人可把经加签的影印副本寄往海外进口商,以供英国或新西兰海关当局查阅。宣誓书正本将由本署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