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务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安排》)的框架下签署协议,再次修订《安排》下的《服务贸易协议》,以便内地进一步对香港开放服务业市场,让香港企业和专业界别以更优惠待遇开拓内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