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货物协定》谈判谘询文件
引言
香港正在参与由部分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成员倡议的《环保货物协定》(协定)谈判。本文件提供协定谈判的背景资料,并邀请各界提供建议,以协助香港特区政府制定有关谈判立场。
背景
在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中国香港联同其他13个世贸组织成员
(注1)
宣布了一项环保货物贸易开放诸边倡议,并以撤销环保货物关税为目标。协定谈判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正式展开。谈判会以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21个成员经济体于二零一五年或之前降低
54类产品
关税的承诺为基础,并探讨加入其他产品。谈判亦会尝试处理关乎环保货物贸易自由化的非关税事宜。
参与谈判的成员同意该诸边协定只会在关键多数的世贸组织成员参与时才会生效,而这协定的优惠会按最惠国待遇方式惠及所有世贸组织成员。
主要谈判元素及征询意见
谈判将根据特定环保产品类别进行,以产生减免以下产品类别关税的清单-
空气污染管制
固体及有害废弃物管理
洁净及再生能源
废水处理及可饮用水
环境监测、分析及评估仪器
其他环保类别-
绿色建筑
自然资源保护
较洁净或较节约资源技术及产品/节约能源及环境有益产品
热力和能源管理
噪音振动减量
自然风险管理
再生材料/用作回收资源的设备
复育及清理/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复育
废物减少
其他环保产品
我们将积极及有建设性地参与协定谈判。为协助我们制定谈判立场,我们欢迎各界因应香港的主要贸易和经济利益,向我们建议应争取纳入协定,以享有关税减免的环保货物,并就其他参与谈判成员对香港环保货物的贸易造成困难的非关税措施,提出意见。
总结
由于香港对货物实行零关税,我们对于履行任何减免环保货物关税的责任并无困难,我们的出口贸易及商界将受惠于贸易伙伴对环保货物的关税减免。减免环保货物的关税将降低这些产品的成本,令这些产品被更广泛使用,以保护环境。
我们诚邀各界填写
表格
提供意见及建议,填妥的表格须于
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或之
前
,以邮递、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王伦文先生(电话︰23985417)联络。
邮寄地址:
九龙弥敦道700号
工业贸易署大楼17楼
工业贸易署(多边贸易部)
传真号码:
2789 9761 / 2789 2491
电邮地址:
mdiv1@tid.gov.hk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注1):
这13个成员为澳洲、加拿大、中国、中国台北、哥斯达黎加、欧盟、日本、新西兰、挪威、新加坡、南韩、瑞士和美国。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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