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将寻求与澳洲缔结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注1)。为了协助特区政府制订与澳洲谈判的策略及立场,现诚邀各界提供意见及建议。
与澳洲的自贸协定预期包括以下主要元素
香港对任何进口货品均没有征收关税。澳洲的平均适用关税率为2.5%(注5)。与澳洲的自贸协定,我们将探讨尽早撤销或削减对香港原产货品的关税。
征询意见:我们欢迎各界人士,就香港在自贸协定的关税谈判中,应聚焦的货品提供意见。
在自贸协定谈判中,双方将议定一套简单而具透明度的产地来源规则,从而促进香港与澳洲之间的货物贸易。预期双方亦会议定产地来源规则的执行细节,包括有关证明产品产地来源和取得进口关税优惠的文件规定。
征询意见:我们欢迎各界人士,就与澳洲的产地来源规则谈判以及其运作,提供意见。
在谈判中,香港将致力争取让本港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在澳洲市场中享有更佳或更具保障的市场准入机会。
征询意见:我们欢迎各界人士,就以下范畴提供意见-
我们亦欢迎其他与澳洲服务贸易事宜相关(注7)的意见。
香港是一个投资枢纽。在2015年,香港的外来直接投资流入和流出金额分别排名全球第二位及第九位(注8)。香港将致力营造更有利的投资环境,以促进与澳洲之间的双向投资流动。
征询意见:我们欢迎各界人士,就澳洲对香港在当地投资的政策及待遇上应改善的地方,提供意见。
我们预期此自贸协定谈判还包括减少非关税壁垒、简便的清关程序、知识产权、竞争、政府采购、法律和制度安排,包括争端解决机制。
征询意见:我们欢迎各界就上述议题提供意见,以及就其他范畴或措施,提出香港应该注意的地方。
现诚邀各界人士于2017年5月27日或以前以下列邮递、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如有查询,欢迎与卞志深先生(电话:3403 6114)联络,或电邮至:fta@tid.gov.hk。
邮寄地址: | 香港九龙城协调道3号 工业贸易大楼13楼1325室 工业贸易署(欧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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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2789 9761 / 2789 2491 |
电邮地址: | fta@tid.gov.hk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