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注1)谈判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本文件就谈判涵盖的主要范畴提供资料,并诚邀各界提供意见及建议,以协助特区政府为香港与东盟的自贸协定谈判制定策略和立场。
香港与东盟共同期望缔结一份全面和高质素,并符合世贸组织的原则和条文的自贸协定。有关谈判将涵盖以下的主要范畴:−
谈判亦会涵盖其他双方关注的范畴,包括非关税壁垒(注5)、贸易救济措施(注6)、清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经济和技术合作,以及争端解决机制。
香港对任何进口货品均没有征收关税。东盟成员国征收的平均适用关税率由0至10.3%不等(注7),详情如下:
东盟成员国 | 平均适用关税率 |
---|---|
汶莱 | 2.9% |
柬埔寨 | 10.3% |
印尼 | 6.9% |
老挝 | 8.2% |
马来西亚 | 5.8% |
缅甸 | 5.1% |
菲律宾 | 5.7% |
新加坡 | 0.0% |
泰国 | 8.0% |
越南 | 8.4% |
在自贸协定的谈判中,香港和东盟成员国将探讨撤销及/或降低香港原产货品的关税的模式,而香港则会对所有东盟原产货品维持零关税。
征询意见:我们欢迎各界人士,就香港在自贸协定下的关税谈判中,应聚焦的货品(如适用,请指明有关东盟成员国)提供意见。
在自贸协定的谈判中,双方将议定一套简单而具透明度的产地来源规则,从而促进香港与东盟之间的货物贸易。预期双方亦会议定产地来源规则的执行细节,包括有关证明产品产地来源和取得进口关税优惠的文件规定,以促进香港与东盟之间的货物贸易。
征询意见:我们欢迎各界人士,就与东盟的自贸协定的产地来源规则及其运作,提供意见。
香港在是次自贸协定谈判中将致力争取在东盟成员国的服务市场中更佳或更具保障的市场准入机会。
征询意见:我们欢迎各界人士,就以下范畴提供意见-
我们亦欢迎其他与东盟服务贸易相关事宜的意见。
香港是一个投资枢纽。在2012年,我们的外来直接投资流入和流出金额分别排名全球第三位及第四位(注9)。香港和东盟是彼此的重要投资伙伴。东盟亦是增长迅速及提供投资机会的经济体。谈判的目标是要推动、开放、保护和促进香港与东盟成员国之间的投资。
征询意见:我们欢迎各界人士,就东盟对香港在当地投资的政策及待遇上应改善的地方,提供意见。
征询意见:我们欢迎各界人士,就透过该自贸协定应争取的知识产权上的互惠合作,提供意见。
现诚邀各界人士于2014年7月7日或以前以下列邮递、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如有查询,欢迎与陈成军先生(电话:3403 6467)联络,或电邮至:fta@tid.gov.hk。
邮寄地址: | 九龙弥敦道700号 工业贸易署大楼19楼 工业贸易署(欧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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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2789 9761/2789 2491 |
电邮地址: | fta@tid.gov.hk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