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门的披露记录简述根据《公开资料守则》(下称《守则》)索取及发放的资料的性质。披露记录将会每季更新。
任何公众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记录内载列的任何资料,应向本部门的公开资料主任提出索取资料要求。有关要求会根据《守则》处理。
2020年1月至3月
参考编号 |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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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020 | 有关工业贸易署在过往五年采购的翻译服务 |
002/2020 | 有关工业贸易署辖下热线及电话中心的资料 |
2020年4月至6月
本季度并无个案。
2020年7月至9月
参考编号 |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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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2020 | 2015年至2020年香港的食米存量及人均耗米量数据 |
2020年10月至12月
本季度并无个案。
注意:披露记录并不包括以下索取资料要求:个别人士/公司索取其本身的资料或与其有关的投诉个案的资料;索取已公布的资料;及索取可透过收费服务取得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