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產品設計

香港工業總會

主辦機構

香港工業總會

宗旨

促進產品設計,肯定產品設計對香港工業的重要性,以及鼓勵本港企業家提高產品設計水平及促進產品研究與發展。

參賽資格

參賽的消費產品或與消費者有關的產品(即設計的消費產品是用於個人生活及用途(例如家居、品味、休閒、健康、體育等),其他產品不是用於個人生活及用途(例如技術員儀器 / 工具、路燈、展覽用電子屏幕等)不會接受申請〕。設計公司、貿易公司或代理商如得到上述產品相關知識產權擁有人的事前書面同意並與參賽報名表同時提交,均可代表參加該比賽。

提交之產品必須是近年的新設計及已生產,最好面世不超過兩年。

所有參賽報名必須以公司或機構名義參加。以私人名義參加者,恕不接受。另外,參賽者必須擁有有效香港商業登記證。

香港特區政府部門 / 機構不可參加香港工商業獎。資助機構或非政府部門法定機構(例如大學)則不在此限。

(主辦機構保留按其全權絕對酌情權 (而無需指明相關原因) 對參賽者及/或產品之參賽資格的最後決定權。)

產品性質

大部份消費產品或與消費者有關的產品基本上均可參賽(即設計的消費產品是用於個人用途及生活,例如家居、品味、休閒、健康、體育等),例如:

  • 電腦有關產品;
  • 電子產品;
  • 電器產品;
  • 玩具;
  • 首飾鐘錶;
  • 服裝及服裝配襯品;
  • 傢俬及家居用品等等。

評審準則及甄選

主要評審準則包括:

  • 設計(外觀 / 功能)
  • 品質
  • 環保
  • 市場銷售性
  • 功能之實際用途
  • 創新性
  • 安全性

以上評審準則僅供參考,次序並非按重要性排列。其他評審準則,例如價格、市場佔有率、使用方便程度、社會貢獻等等,如適用時,亦被考慮。

修訂日期 :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