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产品设计

香港工业总会

主办机构

香港工业总会

宗旨

促进产品设计,肯定产品设计对香港工业的重要性,以及鼓励本港企业家提高产品设计水平及促进产品研究与发展。

参赛资格

参赛的消费产品或与消费者有关的产品(即设计的消费产品是用于个人生活及用途(例如家居、品味、休闲、健康、体育等),其他产品不是用于个人生活及用途(例如技术员仪器 / 工具、路灯、展览用电子屏幕等)不会接受申请〕。设计公司、贸易公司或代理商如得到上述产品相关知识产权拥有人的事前书面同意并与参赛报名表同时提交,均可代表参加该比赛。

提交之产品必须是近年的新设计及已生产,最好面世不超过两年。

所有参赛报名必须以公司或机构名义参加。以私人名义参加者,恕不接受。另外,参赛者必须拥有有效香港商业登记证。

香港特区政府部门 / 机构不可参加香港工商业奖。资助机构或非政府部门法定机构(例如大学)则不在此限。

(主办机构保留按其全权绝对酌情权 (而无需指明相关原因) 对参赛者及/或产品之参赛资格的最后决定权。)

产品性质

大部份消费产品或与消费者有关的产品基本上均可参赛(即设计的消费产品是用于个人用途及生活,例如家居、品味、休闲、健康、体育等),例如:

  • 电脑有关产品;
  • 电子产品;
  • 电器产品;
  • 玩具;
  • 首饰钟表;
  • 服装及服装配衬品;
  • 家俬及家居用品等等。

评审准则及甄选

主要评审准则包括:

  • 设计(外观 / 功能)
  • 品质
  • 环保
  • 市场销售性
  • 功能之实际用途
  • 创新性
  • 安全性

以上评审准则仅供参考,次序并非按重要性排列。其他评审准则,例如价格、市场占有率、使用方便程度、社会贡献等等,如适用时,亦被考虑。

修订日期 :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