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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经 加 工 钻 石 商 登 记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GL 250

执 事 先 生 :

 

未 经 加 工 钻 石 商 登 记 通 告 第 17/2003 号

进 口 未 经 加 工 钻 石 : 即 时 签 证 服 务

 

引 言

本 通 告 旨 在 告 知 商 号 , 本 署 会 由 2003 年 8 月 19 日 起 , 为 所 有 金 伯 利 证 书 ( 进 口 ) 提 供 即 时 签 证 服 务 。

 

现 行 发 证 计 划

  1. 现 时 就 审 理 金 伯 利 证 书 ( 进 口 ) 及 金 伯 利 证 书 ( 出 口 ) 申 请 所 订 的 服 务 承 诺 , 是 申 请 如 获 批 准 , 金 伯 利 证 书 可 於 本 署 收 到 有 关 申 请 之 後 下 一 个 工 作 天 完 成 审 理 , 供 商 号 领 取 。 商 号 如 真 正 急 需 取 得 金 伯 利 证 书 , 本 署 可 应 要 求 提 供 即 时 签 证 服 务 , 但 每 月 的 即 时 签 证 要 求 不 得 超 过 五 次 。

 

为 所 有 金 伯 利 证 书 ( 进 口 ) 提 供 即 时 签 证 服 务

  1. 本 署 一 向 着 重 为 业 界 提 供 更 便 捷 的 服 务 。 因 此 , 由 2003 年 8 月 19 日 起 , 本 署 会 为 所 有 金 伯 利 证 书 ( 进 口 ) 提 供 即 时 签 证 服 务 。 每 份 金 伯 利 证 书 ( 进 口 ) 申 请 的 审 理 时 间 一 般 为 20 分 钟 。 商 号 在 提 交 金 伯 利 证 书 ( 进 口 ) 的 申 请 , 并 缴 付 签 发 证 书 费 用 後 , 接 着 便 可 领 回 获 批 核 的 金 伯 利 证 书 ( 进 口 ) 。 商 号 如 希 望 金 伯 利 证 书 ( 进 口 ) 能 即 日 获 审 理 并 签 发 , 则 必 须 在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下 午 4 时 45 分 前 及 星 期 六 中 午 12 时 前 提 交 申 请 , 以 确 保 本 署 有 足 够 时 间 审 理 , 而 商 号 也 有 充 足 时 间 缴 交 签 发 证 书 的 费 用 , 否 则 有 关 申 请 未 必 能 即 时 获 审 理 , 而 可 能 在 下 一 个 工 作 天 才 能 发 出 证 书 。 此 外 , 请 商 号 留 意 , 在 繁 忙 时 间 , 审 理 时 间 可 能 会 较 长 。 若 商 号 一 次 递 交 超 过 一 份 申 请 , 审 理 时 间 亦 会 较 长 。

 

重 要 事 项

  1. 虽 然 本 署 为 金 伯 利 证 书 ( 进 口 ) 推 出 即 时 签 证 服 务 以 方 便 业 界 , 但 商 号 须 注 意 , 所 有 有 关 申 请 均 会 按 正 常 准 则 审 理 。 商 号 如 不 遵 守 签 证 规 定 及 措 施 , 其 金 伯 利 证 书 申 请 会 遭 延 迟 处 理 或 不 获 受 理 。 至 於 涉 及 扣 减 进 口 数 量 或 存 货 数 量 的 金 伯 利 证 书 ( 出 口 ) 申 请 , 现 时 的 服 务 承 诺 维 持 不 变 , 即 申 请 如 获 批 准 , 证 书 可 於 本 署 收 到 有 关 申 请 之 下 一 个 工 作 天 完 成 审 理 , 供 商 号 领 取 。 商 号 如 急 需 取 得 金 伯 利 证 书 ( 出 口 ) , 仍 可 提 出 即 时 审 理 申 请 的 要 求 ( 每 月 不 可 多 於 五 次 ) 。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内 容 有 任 何 查 询 , 请 致 电 2398 5557 与 非 纺 织 品 签 证 分 组 联 络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孙 颖 思 代 行 )

2003 年 8 月 5 日

分 发 名 单

已 登 记 的 香 港 未 经 加 工 钻 石 商
香 港 钻 石 总 会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珠 石 玉 器 金 银 首 饰 业 商 会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珠 宝 玉 石 厂 商 会
香 港 珠 宝 制 造 业 厂 商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