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查詢

查詢香港原產貨物出口至秘魯的優惠關稅待遇

產品描述(英文)
或
協調制度編號(4、6或10位數字)

備註

  1. 各地的海關當局可按照「貨物名稱及編號協調制度」(簡稱「協調制度」)對貨物作出分類。只有秘魯海關當局能為進口秘魯的貨物的協調制度編號作出最終決定。
  2. 香港商號應諮詢秘魯海關當局或通過相關的進口商/買家,以確定貨物所屬的協調制度編號。該協調制度編號可用於查找貨物於中國香港與秘魯的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下可獲得的關稅優惠。
  3. 商號亦可向政府統計處(https://www.censtatd.gov.hk/tc/index_hs_code.html)查詢貨物的香港協調制度編號以作參考。
  4. 工業貿易署並非決定貨物協調制度編號的機構。
  5. 秘魯的關稅表不適用於已使用貨物,包括於協調制度的項目和分項中被分類為該類型的貨物。已使用貨物亦包括重組的、已被修復的、再製造的貨物,或其他被使用後經過某種過程重新恢復原本屬性、規格或恢復使用前所具功能的、且具有任何類似名稱的貨物。
  6. 為讓出口貨品享優惠關稅待遇進入秘魯市場,香港出口商須符合《自貿協定》第3章(產地來源規則及產地來源程序)內有關的優惠產地來源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定。有關章節的內容已載於本署網站。
  7. 商號亦可在此查閱《自貿協定》下的秘魯關稅表(PDF 版本)。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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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