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 织 商 登 记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本 署 档 案 ∶ SR 85/15

执 事 先 生 ∶

纺 织 商 登 记 通 告 第 6/2008 号

纺 织 商 登 记 方 案 年 费 缴 款 安 排

本 通 告 旨 在 告 知 商 号 , 由 2008 年 7 月 21 日 起 , 纺 织 商 登 记 方 案 的 年 度 费 用 可 于 本 署 收 款 及 表 格 出 售 处 缴 交 , 地 址 为 九 龙 弥 敦 道 700 号 工 业 贸 易 署 大 楼 一 楼 104 室 。

详 情

  1. 目 前 , 商 号 须 前 往 香 港 汇 丰 银 行 其 中 一 间 分 行 缴 交 纺 织 商 登 记 方 案 的 年 费 。 由 2008 年 7 月 21 日 起 , 本 署 将 实 施 一 项 便 利 措 施 , 接 受 商 号 于 本 署 收 款 及 表 格 出 售 处 以 现 金 、 易 办 事 或 支 票 方 式 缴 交 纺 织 商 登 记 方 案 的 年 费 。

  2. 商 号 在 收 款 及 表 格 出 售 处 缴 费 , 须 填 妥 附 件 一 (pdf 格 式 ) 的 特 备 「 纺 织 商 登 记 方 案 年 度 费 用 缴 费 单 」 ( 下 称 「 缴 费 单 」 ) 的 甲 、 乙 两 部 。 ( 该 缴 费 单 可 于 本 署 综 合 登 记 处 索 取 或 从 本 署 网 站 http://www.tid.gov.hk 下 载 。 ) 商 号 请 携 同 有 效 的 商 业 登 记 证 影 印 本 及 已 填 妥 的 缴 费 单 , 前 往 收 款 及 表 格 出 售 处 缴 费 。 收 款 及 表 格 出 售 处 在 收 费 后 会 将 商 业 登 记 证 影 印 本 及 经 机 印 的 缴 费 单 乙 部 交 回 商 号 , 并 同 时 发 出 缴 费 收 据 。 商 号 须 将 经 机 印 的 缴 费 单 乙 部 , 连 同 已 填 妥 的 纺 织 商 登 记 方 案 申 请 书 及 其 他 所 需 文 件 一 并 交 回 综 合 登 记 处 , 以 便 处 理 登 记 申 请 。

  3. 除 了 在 收 款 及 表 格 出 售 处 缴 交 纺 织 商 登 记 方 案 的 年 费 外 , 商 号 亦 可 沿 用 目 前 于 香 港 汇 丰 银 行 的 付 款 方 式 。

  4. 有 关 上 述 登 记 费 用 缴 款 方 法 的 详 情 , 请 参 考 附 件 二 (pdf 格 式 ) 的 「 缴 付 登 记 费 须 注 意 的 事 项 」 。

查 询

  1. 如 对 上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查 询 , 请 致 电 2398 5512 与 综 合 登 记 处 联 络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子 鹏 代 行 )

附 件 一 附 件 二 (pdf 格 式 )

2008 年 6 月 11 日

运 用 电 子 服 务 , 商 号 能 直 接 透 过 办 公 室 电 脑 ,
更 快 捷 更 方 便 地 呈 交 / 申 请 生 产 通 知 书 , 产 地 来 源 证 , 纺 织 品 通 知 书 及 货 物 舱 单 。
贸 易 通 电 子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现 时 提 供 上 述 文 件 的 电 子 服 务 , 而 商 贸 易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则 提 供 货 物 舱 单 的 电 子 服 务 。 如 有 查 询 , 请 致 电 负 责 的 服 务 供 应 商 :

商 贸 易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电 话 : 8109 1820)
贸 易 通 电 子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电 话 :2599 1700)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回 上 页 ]

此页完结


[工业贸易署 - 一九九七年纺织商登记通告] [工业贸易署 - 一九九八年纺织商登记通告] [工业贸易署 - 一九九九年纺织商登记通告] [工业贸易署 - 二零零零年纺织商登记通告] [工业贸易署 - 二零零一年纺织商登记通告] [工业贸易署 - 二零零二年纺织商登记通告] [二○○三年纺织商登记通告] [二○○四年纺织商登记通告] [2005年纺织商登记通告] [2006年纺织商登记通告] [2007年纺织商登记通告]


修订日期: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