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 询 及 意 见

电 子 邮 件 以 电 子 邮 件 方 式 传 送 至 enquiry@tid.gov.hk  
书 面

以 书 面 形 式 致 函 部 门 客 户 服 务 经 理 , 地 址 为 香 港 九 龙 弥 敦 道 700 号 工 业 贸 易 署 大 楼 908 室

传 真

以 传 真 形 式 告 知 部 门 客 户 服 务 经 理 , 传 真 号 码 为 (852) 2787 7422

电 话 一 般 查 询

关 于 工 商 业 支 援 及 贸 易 事 宜 的 查 询 , 请 于 办 公 时 间 联 络 有 关 的 办 事 处 , 或 致 电 我 们 的 24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852) 2392 2922

电 子 服 务

关 于 本 署 各 项 电 子 服 务 的 查 询 , 请 于 办 公 时 间 联 络 有 关 的 办 事 处

建 议 及 投 诉

有 关 本 署 提 供 的 服 务 的 建 议 或 投 诉 , 请 于 办 公 时 间 致 电 (852) 2398 5649* 。
( 本 署 会 从 速 处 理 所 有 书 面   口 头 建 议 及 投 诉 。 我 们 会 尽 量 在 三 十 个 历 日 内 作 出 实 质 答 覆 。 至 于 需 要 较 长 时 间 处 理 的 复 杂 个 案 , 我 们 会 通 知 你 有 关 个 案 的 进 展 。 )

入 门 网 站  

如 你 在 浏 览 本 网 站 或 使 用 电 邮 通 知 服 务 时 需 要 协 助 , 请 于 办 公 时 间 致 电 (852) 2398 5316 与 资 讯 科 技 管 理 组 联 络 。

* 为 确 保 服 务 质 素 , 所 有 工 业 贸 易 署 电 话 查 询 热 线 的 谈 话 内 容 将 会 录 音 。 录 音 记 录 将 保 存 90 日 。 市 民 可 索 取 与 他 们 有 关 的 90 日 之 内 的 录 音 记 录 光 碟 , 有 关 收 费 为 每 张 光 碟 5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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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