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 《 安 排 》 )
公 用 事 業 服 務
具 體 承 諾
允 許 香 港 服 務 提 供 者 在 內 地 設 立 獨 資 企 業 , 參 與 內 地 中 等 城 市 燃 氣 、 熱 力 、 供 排 水 管 網 建 設 與 經 營 。
修訂日期: 二零零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