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 《 安 排 》 )
專 利 代 理 服 務
具 體 承 諾
允 許 符 合 條 件 的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中 的 中 國 公 民 參 加 內 地 的 全 國 專 利 代 理 人 資 格 考 試 , 成 績 合 格 者 , 發 給 《 專 利 代 理 人 資 格 證 書 》 。
取 得 《 專 利 代 理 人 資 格 證 書 》 的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中 的 中 國 公 民 可 以 在 內 地 已 經 批 准 設 立 的 專 利 代 理 機 構 中 執 業 , 符 合 規 定 條 件 的 可 以 加 入 成 爲 在 內 地 已 經 批 准 設 立 的 專 利 代 理 機 構 的 合 伙 人 或 者 股 東 。
修訂日期: 二零零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