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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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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 《 安 排 》 )

信 息 技 術 服 務

有 關 的 內 地 法 律 法 規

200511 日 起 , 香 港 企 業 可 在 本 港 申 請 內 地 的 「 計 算 機 信 息 系 統 集 成 資 質 認 證 」 。 獲 得 認 證 的 企 業 可 在 內 地 提 供 有 認 證 要 求 的 計 算 機 信 息 系 統 集 成 服 務 。

香 港 服 務 提 供 者 可 參 考 由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工 業 和 信 息 化 部 頒 佈 的 有 關 規 定 。

香 港 服 務 提 供 者 亦 可 瀏 覽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資 訊 科 技 總 監 辦 公 室 的 專 題 網 頁 , 以 取 得 更 多 有 關 新 安 排 和 申 請 「 計 算 機 信 息 系 統 集 成 資 質 認 證 」 程 序 的 資 料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資 訊 科 技 總 監 辦 公 室 的 聯 繫 資 料 如 下 :

電 話 : (852) 2582 4513
電 郵 : si-cert-office@ogcio.gov.hk
地 址 : 香 港 灣 仔 政 府 大 樓 15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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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