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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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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編 號 : CR EIC 230/2/1/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822/2016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聚 酯 高 拉 力 紗 進 口 實 施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展 開 局 部 中 期 覆 核

繼 本 署 於 2016 年 8 月 19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677/2016 號 , 歐 洲 委 員 會 刊 登 公 告 , 宣 布 就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聚 酯 高 拉 力 紗 進 口 實 施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展 開 局 部 中 期 覆 核 。 有 關 公 告 ( 只 有 英 文 版 ) 可 於 下 列 連 結 瀏 覽 :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16XC1018( 02 )&from=EN

詳 情

覆 核 理 由

2.局 部 中 期 覆 核 的 着 眼 點 只 限 於 產 品 的 範 圍 , 旨 在 澄 清 相 關 產 品 類 別 , 即 胚 縫 紉 紗 線 , 是 否 屬 於 現 行 就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聚 酯 高 拉 力 紗 進 口 所 實 施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之 產 品 範 圍 。 歐 洲 委 員 會 認 為 申 請 人 已 提 供 表 面 證 據 , 顯 示 在 基 本 物 理 及 技 術 特 性 方 面 , 應 剔 出 的 產 品 均 與 受 覆 核 產 品 的 範 圍 大 不 相 同 , 因 此 有 充 分 需 要 覆 核 現 行 實 施 反 傾 銷 措 施 的 產 品 範 圍 。

覆 核 程 序

3.局 部 中 期 覆 核 的 要 點 載 列 如 下 :

( a ) 發 出 公 告 的 日 期 : 2016 年 10 月 18 日
( b ) 申 請 人 : American & Efird ( A&E Europe ) 的 代 表 Taylor Wessing
( c ) 產 品 範 圍 :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聚 酯 高 拉 力 紗 ( 縫 紉 線 除 外 ) 、 非 供 零 售 , 包 括 不 足 67 分 特 克 斯 的 單 根 連 續 長 纖 維 , 目 前 屬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5402 20 00 。
( d ) 程 序 :  
( i ) 問 卷 及 其 他 書 面 提 交 : 為 收 集 調 查 所 需 的 資 料 , 歐 洲 委 員 會 將 向 身 為 進 口 商 的 申 請 人 及 提 出 要 求 的 有 關 人 士 發 出 問 卷 。
 
除 非 歐 洲 委 員 會 另 有 指 明 , 否 則 所 有 有 關 人 士 須 於 2016 年 10 月 18 日 起 計 37 日 內 向 歐 洲 委 員 會 表 達 意 見 、 呈 交 資 料 及 提 供 支 持 證 據 。
( ii ) 調 查 單 位 聆 訊 : 所 有 有 關 人 士 可 向 歐 洲 委 員 會 調 查 單 位 要 求 聆 訊 。 有 關 要 求 須 以 書 面 形 式 提 出 , 並 列 明 提 出 要 求 的 理 由 。 倘 聆 訊 事 宜 與 調 查 的 最 初 階 段 有 關 , 要 求 必 須 於 2016 年 10 月 18 日 起 計 15 日 內 呈 交 。 其 後 的 聆 訊 要 求 , 則 必 須 於 歐 洲 委 員 會 與 有 關 人 士 的 往 來 書 信 列 明 的 指 定 限 期 前 呈 交 。
( iii ) 文 件 往 來 : 有 關 人 士 請 以 電 子 郵 件 遞 交 所 有 文 件 和 要 求 , 包 括 掃 瞄 的 授 權 書 和 核 證 文 件 , 數 量 龐 大 的 回 覆 則 須 以 光 碟 或 數 碼 光 碟 由 專 人 或 以 掛 號 郵 寄 方 式 遞 交 。 有 關 人 士 應 參 考 刊 登 在 歐 盟 貿 易 局 網 頁 ( http://trade.ec.europa.eu/doclib/docs/2011/june/tradoc_148003.pdf ) 內 " 貿 易 抗 辯 個 案 中 與 歐 洲 委 員 會 通 訊 " 文 件 中 有 關 與 歐 洲 委 員 會 通 訊 的 更 多 規 則 及 資 料 , 包 括 適 用 於 以 電 子 形 式 遞 交 的 準 則 。
 
歐 洲 委 員 會 通 訊 地 址 :
European Commission
Directorate-General for Trade
Directorate H
Office: CHAR 04/039
1049 Bruxelles/Brussel
BELGIQUE/BELGIË
 
電 郵 :
TRADE-R653-HTY-PRODUCT-SCOPE@ec.europa.eu
( iv ) 聽 證 官 : 有 關 人 士 可 要 求 聽 證 官 介 入 貿 易 聆 訊 。 聽 證 官 會 覆 核 取 閱 檔 案 要 求 、 文 件 保 密 糾 紛 、 延 長 時 限 要 求 , 以 及 第 三 者 參 與 聆 訊 的 要 求 。 聽 證 官 或 會 就 個 別 有 關 人 士 安 排 一 個 聽 證 會 , 從 中 調 解 , 以 確 保 該 有 關 人 士 能 充 分 行 使 其 抗 辯 權 利 。 倘 要 求 與 聽 證 官 進 行 聆 訊 , 須 以 書 面 提 出 , 並 列 明 原 因 。 如 聆 訊 事 宜 與 調 查 的 最 初 階 段 有 關 , 要 求 必 須 於 2016 年 10 月 18 日 起 計 15 日 內 呈 交 。 有 關 人 士 可 於 歐 盟 貿 易 局 網 站 的 聽 證 官 網 頁
( http://ec.europa.eu/trade/trade-policy-and-you/contacts/hearing-officer/ )
查 閱 詳 情 和 聽 證 官 的 聯 絡 方 法 。
( e ) 調 查 時 間 表 : 調 查 會 於 2016 年 10 月 18 日 起 計 15 個 月 內 完 成 。

背 景

4.根 據 2010 年 11 月 29 日 發 出 的 委 員 會 執 行 規 例 ( 歐 盟 ) 第 1105/2010 號 , 歐 盟 自 2010 年 12 月 2 日 起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聚 酯 高 拉 力 紗 進 口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 稅 率 為 繳 稅 前 在 共 同 體 邊 界 交 貨 淨 價 的 9.8%( 13 間 公 司 除 外 , 其 個 別 稅 率 由 0% 至 9.8% 不 等 ) 。 其 後 , 歐 洲 委 員 會 對 此 反 傾 銷 措 施 展 開 屆 滿 期 覆 核 , 覆 核 預 計 在 2015 年 11 月 28 日 起 15 個 月 內 完 成 , 現 時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將 繼 續 實 施 直 至 另 行 通 知 為 止 。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署 於 2015 年 12 月 9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170/2015 號 : http://www.tid.gov.hk/tc_chi/aboutus/tradecircular/cic/eu/2015/ci11702015.html

查 詢

5.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767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黃 肇 珍 代 行 )

2016 年 10 月 31 日

*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克 羅 地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註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註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貿 法 規 》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貿 法 規 》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subindex/tc/%E6%AD%90%E7%9B%9F%E5% 95%86%E8%B2%BF%E6%B3%95%E8%A6%8F/1X2ZT68A/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