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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編 號 : EIC 230/2/3/2/1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590/2016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由 兩 家 中 國 出 口 生 產 商 生 產 的 進 口 環 己 基 氨 基 磺 酸 鈉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繼 本 署 於 2015 年 8 月 13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778/2015 號 後 , 歐 洲 委 員 會 刊 登 了 一 項 執 行 規 例 , 宣 布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由 方 大 添 加 劑 ( 深 圳 )有 限 公 司 及 方 大 添 加 劑 ( 陽 泉 )有 限 公 司 生 產 的 進 口 環 己 基 氨 基 磺 酸 鈉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 該 執 行 規 例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6R1159

2. 規 例 的 要 點 載 列 如 下 :

( a ) 產 品
 
: 環 己 基 氨 基 磺 酸 鈉 , 目 前 屬 合 併 名 目 編 號 ex 2929 90 00 ( TARIC 代 碼 2929 90 00 10 )
( b ) 稅 率 :
每 公 斤 1.17 歐 元
( c ) 生 效 日 期 : 2016 年 7 月 17 日
( d ) 實 施 期 : 五 年

3. 如 商 號 涉 及 出 口 在 廣 東 生 產 的 有 關 產 品 , 可 聯 絡 廣 東 省 商 務 廳 貿 易 救 濟 處 岳 陽 處 長 ( 電 話 : 8620 3881 9083 ) 。 該 處 的 職 能 包 括 就 指 導 和 協 調 廣 東 省 企 業 參 加 應 訴 對 該 省 產 品 的 反 傾 銷 調 查 的 工 作 。

4.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350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蘇 逸 佳 代 行 )

2016 年 7 月 19 日

*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克 羅 地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註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註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subindex/en/Business-Alert-EU/1X2ZT68A/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