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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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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案 編 號 : CR EIC 230/2/1/1/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0/2015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終 止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 印 度 及 越 南 的 進 口 聚 酯 切 段 短 纖 維 進 行 的 反 補 貼 程 序

繼 本 署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發 出 商 業 通 告 第 1072/2013 號 後 , 歐 洲 委 員 會 刊 登 公 告 , 終 止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 印 度 及 越 南 的 進 口 聚 酯 切 段 短 纖 維 進 行 的 反 補 貼 程 序 。 有 關 公 告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只 有 英 文 版 ) :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4D0918&from=EN

詳 情

2.歐 洲 委 員 會 是 應 佔 歐 盟 聚 酯 切 段 短 纖 維 總 生 產 量 超 過 70% 的 歐 盟 人 造 纖 維 生 產 商 聯 會 ( European Man-made Fibres Association) ( 投 訴 人 ) , 於 2013 年 11 月 4 日 代 表 七 間 生 產 商 提 出 的 一 項 投 訴 而 展 開 該 項 反 補 貼 程 序 。 有 關 投 訴 的 表 面 證 供 顯 示 , 受 調 查 的 產 品 被 補 貼 進 口 , 而 其 對 聯 盟 所 造 成 的 實 質 損 害 足 以 啟 動 調 查 。

3.經 調 查 後 , 由 於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及 越 南 的 補 貼 進 口 屬 微 量 , 而 源 自 印 度 的 補 貼 進 口 與 聯 盟 所 受 的 損 害 並 無 明 顯 的 因 果 關 係 , 因 此 歐 洲 委 員 會 刊 登 公 告 , 終 止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 印 度 及 越 南 的 進 口 聚 酯 切 段 短 纖 維 進 行 的 反 補 貼 程 序 。

4.該 項 決 定 於 2014 年 12 月 18 日 生 效 。

查 詢

5.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3403 6352 向 李 志 邦 先 生 或 2398 5427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張 凱 琳 代 行 )

2015 年 1 月 2 日

*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克 羅 地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註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註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subindex/en/Business-Alert-EU/1X2ZT68A/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