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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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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230/2/3/2/13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822/2014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進 口 油 壓 拖 板 車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實 施 的 反 傾 銷 措 施 展 開 " 新 出 口 商 " 覆 核 的 結 果

繼 本 署 於 2014 年 1 月 15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60/2014 號 後 , 歐 洲 委 員 會 ( 委 員 會 ) 宣 布 一 項 執 行 規 例 ,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並 由 中 國 一 家 出 口 生 產 商 生 產 的 進 口 油 壓 拖 板 車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實 施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 該 執 行 規 例 可 於 下 列 連 結 瀏 覽 :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L_2014_265_R_0003&from=EN

詳 情

2. 委 員 會 應 中 國 一 家 出 口 生 產 商 寧 波 樂 吉 騰 裝 卸 設 備 有 限 公 司 (Ningbo Logitrans Handling Equipment Co., Ltd.) ( " 申 請 人 " ) 的 申 請 , 於 2014 年 1 月 展 開 " 新 出 口 商 " 覆 核 。 申 請 人 指 稱 其 公 司 只 是 在 反 傾 銷 措 施 所 依 據 的 原 先 調 查 期 間 和 其 後 的 中 期 覆 核 調 查 期 間 完 結 後 才 開 始 把 有 關 產 品 出 口 至 聯 盟 。 同 時 , 對 由 申 請 人 生 產 及 銷 售 往 聯 盟 的 有 關 產 品 而 實 施 的 反 傾 銷 稅 已 予 撤 銷 , 而 聯 盟 的 海 關 當 局 已 獲 指 示 採 取 適 當 步 驟 登 記 有 關 進 口 產 品 。

3.委 員 會 在 調 查 過 程 期 間 發 現 有 傾 銷 的 情 況 。 委 員 會 遂 根 據 調 查 結 果 實 施 執 行 規 例 , 按 所 發 現 的 傾 銷 幅 度 水 平 ( 即 繳 稅 前 在 聯 盟 邊 界 交 貨 淨 價 的 54.1%) 對 由 申 請 人 生 產 的 有 關 進 口 產 品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 且 反 傾 銷 稅 將 追 溯 至 規 定 該 進 口 產 品 須 予 登 記 的 時 期 。

4. 向 申 請 人 徵 收 反 傾 銷 稅 的 執 行 規 例 於 2014 年 9 月 6 日 生 效 。

背 景

5. 歐 盟 自 2005 年 7 月 22 日 起 對 源 自 中 國 內 地 的 進 口 油 壓 拖 板 車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徵 收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 為 期 5 年 。 根 據 一 項 迴 避 反 傾 銷 稅 調 查 的 結 果 , 此 項 反 傾 銷 稅 由 2009 年 6 月 17 日 起 , 擴 展 至 從 泰 國 託 運 的 進 口 油 壓 拖 板 車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 不 論 有 關 產 品 是 否 報 稱 源 自 泰 國 。 根 據 屆 滿 期 覆 核 結 果 , 該 項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於 2011 年 10 月 14 日 起 , 再 維 持 5 年 。

6. 經 局 部 中 期 覆 核 和 上 述 " 新 出 口 商 " 覆 核 後 , 適 用 的 確 定 反 傾 銷 稅 稅 率 已 訂 為 繳 稅 前 在 聯 盟 邊 界 交 貨 淨 價 的 70.8% ( 兩 家 公 司 除 外 , 包 括 上 述 新 出 口 商 "覆 核 的 申 請 人 , 其 個 別 稅 率 由 54.1% 至 70.8% 不 等 ) 。

查 詢

7.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684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陳 淑 瑾 代 行 )

2014 年 9 月 10 日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克 羅 地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註 ﹕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可 供 免 費 電 子 訂 閱 , 亦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