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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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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 23 922 922

電 郵 :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230/2/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335/2012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修 訂 食 物 添 加 劑 的 規 例 (使 用 含 鋁 食 物 添 加 劑 )

本 署 曾 於 2012 年 3 月 26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231/2012 號 。 其 後 , 歐 洲 委 員 會 通 過 一 項 規 例 , 修 訂 歐 洲 委 員 會 規 例 第 1333/2008 號 附 件 II 關 於 含 鋁 食 物 添 加 劑 的 使 用 條 件 和 使 用 水 平 。 有 關 詳 情 載 於 委 員 會 規 例 ( 歐 盟 ) 第 380/2012 號 ,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2:119:0014:0038:EN:PDF

詳 情

2.歐 洲 委 員 會 規 例 第 1333/2008 號 附 件 II 訂 立 了 一 份 獲 准 用 於 食 物 的 食 物 添 加 劑 和 使 用 條 件 的 聯 盟 清 單 , 該 清 單 批 准 含 鋁 食 物 添 加 劑 和 一 些 可 能 含 有 沉 澱 色 料 的 鋁 的 一 些 色 素 , 在 容 許 的 非 常 高 水 平 下 或 無 指 明 任 何 最 高 濃 度 水 平 的 情 況 下 , 可 廣 泛 使 用 在 多 種 食 物 內 。

3.根 據 歐 洲 食 品 安 全 組 織 的 意 見 , 當 局 建 議 降 低 鋁 的 每 周 容 許 攝 入 量 (攝 入 量 ) 。 為 確 保 不 會 超 過 修 訂 攝 入 量 的 標 準 , 現 時 使 用 的 條 件 和 含 鋁 食 物 添 加 劑 的 使 用 水 平 , 包 括 載 於 歐 洲 委 員 會 規 例 第 1333/2008 號 附 件 II 的 含 鋁 的 沉 澱 色 料 , 均 需 按 照 本 規 例 的 附 件 作 出 修 訂 。

4.為 讓 食 物 營 運 商 適 應 新 的 規 定 , 倘 食 品 未 能 符 合 本 規 例 於 2014 年 2 月 1 日 或 2014 年 8 月 1 日 生 效 的 條 文 規 定 , 但 在 有 關 日 期 前 已 合 法 推 出 市 場 銷 售 , 仍 可 繼 續 在 市 場 銷 售 , 直 至 食 品 的 最 短 保 質 期 或 食 用 日 期 屆 滿 為 止 。

查 詢

5.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556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黃 孟 茹 代 行 )

2012 年 5 月 10 日

*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可 供 免 費 電 子 訂 閱 , 亦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