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圖
圖
圖 圖
 
  貿易通告
 
  列印
圖
 
圖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230/2/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6/2010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在 化 妝 品 內 使 用 若 干 化 學 品
的 限 制

本 署 曾 於 2009 年 10 月 19 日 發 出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523/2009 號 。 其 後 , 歐 洲 委 員 會 通 過 兩 項 指 示 , 把 染 髮 劑 所 含 的 若 干 化 學 品 的 使 用 期 限 延 長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 並 對 化 妝 品 使 用 的 若 干 化 學 品 的 限 制 和 使 用 條 件 作 出 修 訂 。 有 關 詳 情 載 於 委 員 會 指 示 2009/159/EU 和 2009/164/EU 內 。 該 等 指 示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336:0029:0030:
EN: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344:0041:0043:
EN:PDF

查 詢

  1.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556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梁 麗 賢 代 行 )

2010 年 1 月 7 日

*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運 用 電 子 服 務 , 商 號 能 直 接 透 過 辦 公 室 電 腦 , 更 快
捷 更 方 便 地 呈 交 / 申 請 生 產 通 知 書 , 產 地 來 源 證 ,
紡 織 品 通 知 書 及 貨 物 艙 單 。 貿 易 通 電 子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上 述 文 件 的 電 子 服 務 。 商 貿 易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和 標 奧 電 子 商 務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貨 物 艙 單 的
電 子 服 務 。 如 有 查 詢 , 請 致 電 負 責 的 服 務 供 應 商 :

標 奧 電 子 商 務 有 限 公 司 ( 電 話 : 2111 1288)
商 貿 易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 電 話 : 8109 1820)
貿 易 通 電 子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 電 話 : 2599 1700)


﹕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可 供 免 費 電 子 訂 閱 , 亦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




 回 上 頁
 返 回 頁 首
 
 
圖 圖
 

修訂日期: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