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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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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業 資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時 查 詢 熱 線 :23 922 922

電 郵 :enquiry@tid.gov.hk

檔 號 : EIC 230/2/12

執 事 先 生 :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80/2009 號

歐 洲 聯 盟 ( 歐 盟 ) * : 對 銷 售 和 使 用 若 干 危 險 物 質 和 製 劑 的 限 制

歐 洲 委 員 會 通 過 了 一 項 決 議 , 修 訂 關 於 限 制 銷 售 和 使 用 若 干 危 險 物 質 和 製 劑 的 委 員 會 指 示 76/769/EEC 。 有 關 詳 情 載 於 委 員 會 決 議 1348/2008/EC ( " 該 決 議 " ) 。 該 決 議 可 於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8:348:0108:0112:EN:PDF

詳 情

  1. 根 據 有 關 2-(2- 甲 氧 基 乙 氧 基 ) 乙 醇 ("DEGME") 、 2-(2- 丁 氧 基 乙 氧 基 ) 乙 醇 ("DEGBE") 、 二 苯 基 甲 烷 二 異 氰 酸 酯 ("MDI") 、 環 己 烷 ("cyclohexane") 和 硝 酸 銨 ("AN") 的 風 險 評 估 結 果 , 歐 盟 當 局 認 為 , 為 保 障 人 類 健 康 和 安 全 , 應 限 制 使 用 這 些 物 質 。 該 決 議 訂 明 對 使 用 這 些 物 質 作 為 個 別 製 劑 的 成 分 的 限 制 及 相 關 的 標 記 規 定 。 有 關 限 制 的 詳 情 載 列 於 該 決 議 的 附 件 。

查 詢

  1. 如 對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疑 問 , 請 致 電 2398 5556 向 下 開 署 名 人 查 詢 。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梁 麗 賢 代 行 )

2009 年 2 月 11 日

* 歐 盟 成 員 國 為 奧 地 利 、 比 利 時 、 保 加 利 亞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國 、 丹 麥 、 愛 沙 尼 亞 、 芬 蘭 、 法 國 、 德 國 、 希 臘 、 匈 牙 利 、 愛 爾 蘭 、 意 大 利 、 拉 脫 維 亞 、 立 陶 宛 、 盧 森 堡 、 馬 耳 他 、 荷 蘭 、 波 蘭 、 葡 萄 牙 、 羅 馬 尼 亞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亞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國 。



  • (1)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
  • (2)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的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雙 周 刊 專 門 提 供 有 關 歐 盟 貿 易 政 策 及 法 規 的 最 新 資 料 。 《 歐 盟 商 情 快 訊 》 可 供 免 費 電 子 訂 閱 , 亦 可 透 過 以 下 連 結 瀏 覽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